承包范围
01、一级资质: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;
02、二级资质:可承担建筑面积不大于5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、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。
办理条件
- 0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工程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;
- 0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;
- 03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、设备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,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;
- 04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,其中电气、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;
- 05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,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;
- 06企业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;
- 07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、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;
- 08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,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,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;;
- 09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;
- 10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;
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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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.人员配置
- 公司需要有符合施工资质标准要求的工作人员,如一级建筑工程师、二级建筑工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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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.资料提交
- 准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、人员社保缴费证明、固定工作场所证明、技术设备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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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.审批公示
- 如果一切资料符合要求后,在系统内或者网站出公示意见是否通过,公示期结束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