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流程
01、区政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;
02、提交材料(3个工作日受理);
03、核准(3个工作日);
04、核准营业日执照;
05、送达营业执照(现场领取或邮寄)。
准备资料
- 01决议或决定;
- 02通过报纸公告的提交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;
- 03合并/分立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- 04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;
- 05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因合并(分立)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、存续公司新增的经营范围中,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;
- 06因合并(分立)办理公司设立、变更登记的,提交载明合并(分立)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或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。
服务优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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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.省时省力
- 全程代办,无需到场,节省时间精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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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.快速拿证
- 专业高效代办,快至一天拿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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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.一站式服务
- 工商注册登记,代理记账报税,一站式服务。